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

「職業工會漁會會員參加勞工保險欠繳保險費處理要點」

三、工會或漁會於所屬被保險人未依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期限內,繳納保險費時,應先行墊繳 
六、經工會或漁會向勞保局申報為欠費之被保險人,所屬工會或漁會應代為加收欠費期間之滯納金 
七、勞保局自工會或漁會申報欠費名冊之ㄖ起,對欠費被保險人建檔追蹤加保情形,並自加收滯納金十五ㄖ後仍未繳清保險費者,暫行拒絕給付 
九、工會或漁會對所屬欠費被保險人,於勞保局建檔一年期間內,仍未繳納致影響工會財務運作,得依相關規定予以除名、退會,並申報退保 
十、工會或漁會應於被保險人繳清欠費之翌ㄖ將所收取之款項繳交勞保局並檢送繳清名冊及繳款收據影本,以憑恢復給付 
十四、工會或漁會所屬被保險人積欠保險費及滯納金者,勞保局將以雙掛號寄送限期繳納函予被保險人,逾期仍不繳納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地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有能力補繳,速與該工會洽詢,繳清應補繳的保險費及滯納金 
暫無能力繼續參加職業工會投保的勞健保: 
1 工會先辦理繳清積欠的保險費及滯納金,並辦理退保 

2 自行考慮要不要辦理「退會」,因以後再加入該工會,仍須再繳一次入會費;不辦退會,僅需繼續繳納會員常年會費,仍保留會員資格 

3 工會退保後,自行以適當身分,自行投保健保〈必須,目前公所第六類保險費749元〉;會自動納入國民年金保險,可暫時不繳保險費〈目前月繳878元〉,十年內都可以補教,只是會加收利息
國人平均壽命越來越長,擔心的不是走的太早,而是活的太久的醫療費用問題 

根據衛生署健保局公布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相關統計資料 

國人所繳健保費每100元就有27元是幫助重大傷病患者的就醫需要 

癌症一直都蟬聯國人的十大死因第一位 

治療癌症的標靶藥物價格非常的昂貴 

一旦進行治療,藥費動輒數十萬或者上百萬不止 

當明知道有藥可用來治療,卻不符合健保給付的標準 

就陷入了該不該救的兩難之中 

提早為自己做準備,可以避免突然發生時的手足無措

在你最需要的時候,助你一臂之力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